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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府鼓励民营企业挂牌新三板,最高可奖励80万元

发布日期:2018-09-12

9月10日,广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以下简称“新十条”)。

 

省政府副秘书长钟旋辉在介绍“新十条”总体内容时指出,去年出台实施的广东“实体经济十条”,在降低企业负担、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已累计为企业直接减负近千亿元。为更好地适应新的发展形势需要,进一步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各项政策更好惠及广大企业,省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聚焦企业发展面临的新痛点、新堵点、新难点、新热点,与时俱进对“实体经济十条”进行了修订完善,出台了“新十条”。

 

钟旋辉指出,“新十条”在加强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强化重大产业项目服务、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盘活工业企业物业资产和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运输、融资成本等方面提出了一批针对性更强、支持力度更大、更加务实管用的新举措,预计2018-2020年可累计为企业直接降成本超2000亿元。

 

其中,“新十条”中的第六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也提到了民营企业在境内上市及新三板挂牌的补助及奖励。

 

2020年前省财政对在境内申请上市的民营企业,经证监部门辅导备案登记后,分阶段对完成公开发行之前支付的会计审计费、资产评估费、法律服务费、券商保荐费等中介费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民营企业奖励50万元,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民营企业再奖励30万元。

 

对在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增资扩股成功进行直接融资的民营企业,按企业融资金额的2%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对“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板”的挂牌企业按照融资金额的3%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据统计,截至9月11日广东省共有挂牌企业1711家,是挂牌企业最多的省份,其中创新层企业共有13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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